English

今年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?

1999-01-2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朱文琴 我有话说

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,北京市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,今年推出的就业政策有哪些?日前,记者访问了市人事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韩庆林。

据韩庆林介绍,今年北京市属院校毕业生共有2万余人,用人单位的需求约为2万1千多人,可以说,供需总量相对平衡,保持了几年来的相对稳定态势。从专业看,工科、师范类的需求有所上升,农、医、理等科类的需求有所下降。出现了需求的新增长点,高新技术企业集中的海淀区又有大的增长,计算机类、电子工程类专业的需求居高不下,国家机关的需求有所下降。专科生的需求依然低迷。普教系统师资紧缺的状况有所缓解,需求数量已从4、5千人下降到3千人,已由一定程度上的全面紧缺转为结构性紧缺。

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:

一是不再控制毕业生到中央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就业的比例,不再要求远郊区县的毕业生回当地就业。除师范、定向和委培以及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毕业生需定向就业,大部分毕业生采取“自主择业”的办法。

二是引进接收一定数量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(硕士生和紧缺专业的本科生)补充到远郊区县单位、国有大中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普教系统等单位。

三是对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人才需求将优先推荐、优先保证。特别是一些具有一定规模、科技含量高、成果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;对这部分企业在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方面也将给予适当倾斜。

四是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,将为其继续推荐就业。市区县人事局部门承担待分配毕业生就业的责任,待分毕业生择业期为一年。凡京外高校的北京生源一律派至北京市人事局。据悉,“北京地区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”将于2月2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